疏星残照人未安

多言数穷,不如守中。

头像@很好吃的牛角酥

爱生活爱安安@拈花弄风长予艾

火过原创

作者/抄袭相关
心理有问题的欢迎对号入座来喷我,嘻嘻嘻
胡言乱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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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A先生与Z小姐,包括性别在内,处处都像是镜面,永远相反。
  Z小姐追寻风潮,在信息世界里混得如鱼得水。她广交朋友,人气颇高,喜爱与人交往。平时只消按着美颜发几张照片,熟人还是陌生人都会夸奖她。她还因为一时兴起练过书法,学过画画,于是便被更多的人尊崇为有理想有深度的“文青”。总的,不论在哪个社交软件上,她都十分活跃;只要是热度高的话题,一定能看见她热情的奔在最前方。
  A先生古板陈旧,喜欢古典和旅游,几乎不使用通讯设备,只有固定的一群朋友,时不时邀约着探讨小众的兴趣。他精通写作,没事就把东西投到杂志社。虽然稿费低微,生活平静,他也乐得其中。至于什么剧热播,哪位演员火了,他一概不知。倒不如说,他天生对此持有轻蔑的态度。由于在日常生活中固执己见,A先生几乎没什么朋友。
  巧的是,A与Z是邻居。
  Z小姐当然喜欢各式各样的人交往,看到A孤零零的,怪可怜他,便想成为对方生命走向积极的“转折点”。她三番五次与A交谈,可成为朋友的计划却无疾而终。原因无他——A先生简直是个老古董,又只凭借喜好过活,和他说话要怀着不亚于同班主任面对面的勇气。
  然而,Z小姐之所以受人欢迎,骨子里自然有执着这样的优良品质。她希望把A改造一番,把对方彻底拉到现代社会里。她最近颇沉迷于当代最受欢迎的小说C。这本小说受众广、人气高,还带了很多A感兴趣的元素,具有一定的阅读价值。
  Z小姐准备把C推荐给A先生。
  “哎!”思来想去,Z不禁叹气了。A实在是不知天高地厚!一件东西红火自然有值得的道理,过去的东西被抛弃也自然顺应了时代。A空有穷酸的臭老九脾气,却缺乏可以炫耀的能力,迟早会折损在大千世界里吧!
  “幸好有我,幸好有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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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日,Z与A在院子里不期而遇。
  A先生看见Z小姐,朝她挥挥手,而后便径直走远。
  Z小姐当然不放弃这难得的机遇,兴奋的喊道:“A先生,A先生!你是不是对P感兴趣?”
  A先生闻言果然停住了脚步。Z小姐趁机跑到对方面前,把C递给他。
  “C这本书,相信你有所耳闻吧?它和P有些联系,写得也非常好。我记得你很喜欢这些东西,便特意带给你看啦!”
  Z小姐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。
  可惜现实是现实,手机是手机。不解风情的A先生拿过书,沉默着翻阅起来。
  Z小姐极少被晾在一边。好在与A打交道,她总归是有觉悟和怜悯的,便在一旁静静等待A先生的赞美声了。
  A先生捏着书的边角,仔仔细细浏览,越看眉头越沉,最后索性关了书,把C还给了Z小姐。
  “抱残守缺,固步自封!我错了,真的,A这种自以为是的臭虫,根本没得救了!”
  喜欢的作品被人这样对待,Z小姐没什么好脸色了,正欲发作,却听见A少见的开口了:“Z小姐,能否稍等片刻,谢谢你。”语罢就匆匆往家跑去。
  Z小姐使劲瞪着A,不做回答,但好歹还是等了下去。
  过了一会儿,只见A又匆匆赶回来了,手上还拿着本书。
  “这是什么?”Z小姐好奇的接过,发现书的署名是A。她在第一页起随意瞥几眼,却觉得有些眼熟,于是继续读下去,粗略看到了结尾——这本书的角色、剧情、设定都和C九成九相似!
  “它是我早年的作品,不过没什么名气。”A指了指出版日期,的确很早了。
  Z先是一头雾水,又突然回过神来:C是近期的新作……两者如此的相似……
  她惊恐的抬头,正对上A一双平静无波的眼睛。
  “我从未想过,”A一字一顿的说,语气刻薄,“自己失败的作品,竟然有朝一日能‘改头换面’,活跃在公众面前!”
  Z小姐的怒火莫名其妙消失殆尽,只剩下无比的慌乱。
  “对不起,这本书请借给我看看,也拜托你愿意赏光看看我的作品。”A礼貌的向Z小姐讨了C,兀自回家了。
  留下Z小姐一人抱着A先生沉甸甸的作品,不知所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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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Z小姐把A先生的作品读完了。这个过程远比想象的艰辛许多。因为A先生的作品比起构造精彩的剧情与人物的互动,更在乎对矛盾的思辨,人性的探究以及传统的追忆。
  C看上去就是Z作品的简化版,只不过剔除掉绝大多数“需要脑子理解”的逻辑和思想深度,赤/裸/裸呈现在大家面前。
  这期间A先生也拜访过Z小姐,先向她道谢,又告知自己准备上诉法庭。
  Z小姐必然是义愤填膺的。她打开手机,一口气输了很多字:“我对C非常失望……”句句充斥着批判与愤怒。
  可等到真正要发出去的时候,Z又犹豫了。她滑动页面,每一条都是C的延伸作品,诉说着公众对C的爱意。她再点开朋友圈,每个好友都极力赞美着C的动人。
  啊,她早被C包围了。
  Z小姐把草稿一个字一个字重新删除。
  她活在C里了。人人都爱C。至于A呢?听都没听过!估计是不知从何处而来的小人想借机火起来吧!
  没错,A向来是个不善于应对的人。他也没什么强有力的手段,估计上诉会不了了之。Z小姐想,反正A先生的作品不曾火过,C替他把故事修改得如此完美得体,令所有人赞美,应该是A本人的福气了。
  总的,A先生的结果无关紧要,反正他本来就想做个与世无争的隐士吧!可反观自己就截然不同了。Z是个在网络上举足轻重,有发言权的人,也发表过许多C相关的言论。如果她与名不见经传的A站在一条线上,岂不是与全网为敌?网络暴力多可怖啊!不清醒的人比比皆是……
  再次之,C的成功大家有目共睹,对于A的作品,只需要不听、不想,把它抛之脑后,就能再和网上的伙伴们愉快玩耍了。
  交流、阅读量、赞美……缺什么都不可以!
  Z小姐发觉自己是庸人自扰了。现在A这部一点也不有趣的作品拿在手里,好比是烫手山芋。所以她即刻还了回去。
  A的门开了。A的眼窝深陷,面容憔悴,必定是久久未有好眠,但见到A来还作品,他还是勉强挤出笑容,期待的询问着:“Z小姐,请问我的作品…?”
  “……我劝你别打官司了,没用的,你不就是人气问题吗?我觉得你功底不错,换个更大众的话题,说不定就火了。别老再在自己的小圈子里了……”
  不料A的脸色迅速阴沉下来。
  在将Z小姐彻底逐出门前,他只轻飘飘的说了一句话:
  “这与名气毫无关系,我也不在乎自己是否被很多人喜欢。抄袭,永远是原则问题。”
  “莫名其妙!”
  被关在门外的Z小姐一边为她的神经恼火,一边却暗地里松了口气——谢天谢地,终于和对方理清楚了关系,从今往后,美好的信息世界依旧为自己敞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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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日子一天天过着,Z小姐发自拍,做文青,和众多爱慕C的人聊得不亦乐乎。而在现实里,Z小姐见到仿佛大病一场的A,总是绕路走。
  ……网上果然没能掀起什么风浪,C依然被供奉在神坛上。没有人提及过A先生和他的作品。
  再后来A搬家了,搬去了Z小姐不知晓的远方。临走前Z小姐没有送A,A把自己的作品留给了她。
  书的封面上多了一句话,是A的手写:
  “阴翳消散之时,污浊亦有肃清之际。终有一日,人们会醒来,敢于正视虚假的正义,不再盲目的前行。我相信有那么一日,原创者都能幸福。只要我仍然是我,我便绝不妥协。”
  Z小姐感到莫名其妙,也不知道A先生的神经病为什么又加重了。
  她把作品扔到碎纸机里搅碎了,决定过冬的时候烧掉,用来取暖。
  “物尽其用。”
  Z小姐想,这是她想到对A作品最大程度的尊敬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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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Z习惯于奔波在潮流的最前端,身边拥挤的人群既令她幸福,也让她窒息。读过后便向前,她自然不会回首寻觅为碌碌人海所湮没的真理。
 
 
  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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